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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眼在同一間公司已經五年了, 看到四年前寫的有關我的工作, 現在看來亂感傷的, 一來因為非常有可能在未來的兩三個月就會離開這家公司搬回台灣, 本來討厭的同事討厭的老闆煩人的工作內容突然都不那麼礙眼了, 學習新東西幫屬下擦屁股也沒那麼氣結了, 人真的都是要到失去的時候才會開始珍惜?

當初寫這篇文章是在上班一年之後, 現在我已經是這個公司屬於元老級的人物, 看著同事們來來去去, 其實現在公司的氛圍也跟以前大大不同, 很多令人懷念的組合, 時光, 真的就只能擺在心底, 這也讓我想起了八年前我離開在台灣最後一份工作的心情, 很傷心難過但同時也雀躍著迎接下一個階段的開始. 30歲的時候我搬到紐約開始在紐約工作的夢想, 35歲的生日前夕, 則必須要重新去做一個回到台灣面對現實的決定, 似乎也是個所謂的下階段, 可是現在在我的心裡, 非常的不知所措, 害怕的不知道這是不是個對的決定.....

一年半前, 我從interactive designer升上了interactive team lead, 我手下有一個team在印度的分公司, 從當初的兩個人也成長到現在的6個人, 雖然我們不在同一個辦公室上班, 透過網路溝通也是做的像是那麼一回事, 這一年多來的學習管理經驗, 也讓我開始從實作的小設計師開始成長,  慢慢的朝向管理階層邁進. 不過從今年開始, 工作內容隨著公司的轉型而漸漸不同, 因為apple拒絕與adobe合作所以flash在所有iPad, iPhone上永世不得超生, 使得現在flash的產品漸漸不受客戶歡迎, 我們也必須要去學新的程式語言, 雖然學習新的語言對自己是件好事, 不過有種重回 junior programmer 的小挫敗感. 也許, 這也引領著我朝向下個階段去重新思考我人生的方向吧?!

 

(舊文搬家 August 5, 2008) 

在紐約工作已經一年多一點點了,應該要來介紹一下我的工作和在美國的工作心得。我在一家約莫40人左右的設計公司上班,目前的職稱是Interactive Artist, 我的前主管說之所以用artist而不是用designer是對我們這些designers的一種尊稱,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有設計天份的藝術家,感覺很受尊重對不對?在美國當設計師雖然也是工作很忙,可是精神待遇卻是好上台灣的一千倍!客戶的過分要求也是家常便飯,但是至少在上位者,還有那些對外的產品經理,都對我們這些在後端努力的設計師,很予以尊重,轉達客戶的意見也會同時詢問我們的想法,該跟客戶說不的時候也是會適度的提出,不過當然也不是每個客戶都知書達禮啦!我自己接freelance的時候也是遇過超難搞的客戶! 

我記得以前在台灣的時候,我明明就掛Art Designer的職稱,但是我公司的同事卻很喜歡叫我美工,有事情就說 “交給美工去做就行了!” 我感覺我像是女工而不是設計師,他們也從來不感激做設計的辛苦,更不用說尊重設計者的專業。我記得以前在台灣最後一個工作的老闆,很喜歡叫我把字放大,把圖放在中間….等等一些讓人昏倒的意見,我還多次為了defend我的設計差點被開除,還好我還有ㄧ個疼我的二老闆和一個不喜歡多變化的特助在後面幫我講好話,才得已在這家公司總共呆了三年半。然後?然後我就出國唸書啦!老娘怎麼可能在這種地方呆到退休ㄋㄟ?以前在公司的時候,常常被老闆還有他在政府單位裡的同事們問說(敝前公司是一個某某政府部門下面的財團法人,我還是不要指名道姓免得回台灣的時候在機場直接被抓去關),你知不知道哪個幫我們作展場設計的設計師是哪個學校碩士畢業的,你都不會想要去唸個碩士嗎?我心裡想說,老娘也想ㄚ,但是每天在這家公司賣命晚上負責關門,還有碩士也不是隨便混一個就了不起阿!你們這些博士唸出來也只是草包一堆阿!沒唸過設計甚至是基本美學不要自己為很懂咩~我記得我有ㄧ個朋友曾經跟我說她覺得做設計很好又可以賺很多錢,我跟她說其實做設計賺得不多又很辛苦,加班是常態,準時下班是恩惠,她還問我說,做設計不是每天上網找找靈感就好了嗎?一一||| 上網找靈感是要的,不過這只是工作裡面百分之一的小小部份啊!如果做設計能夠賺很多錢的,一定是白天工作晚上接案子,或是自己有公司事業做很大,沒日沒夜的工作才有可能吧! 

說起我現在的工作,雖然常常要加班,有時候江郎才盡,有時候累到右手舉不起來,可是到現在,我還是會很大聲的說 “I love my job!” (如果大家有看 “The Devil Wears Prada”,裡面那個女魔頭的第一助理Emily在重感冒的時候還要工作,就一直給自己催眠 “I love my job…..”)我到底是做什麼樣的設計呢?以前在學校唸的是Interactive Design,所以現在就來做interactive designer 啦!(好我知道我在講廢話)所謂的interactive design,就是舉凡所有數位多媒體的介面設計,程式設計都包含在這範圍裡面。很抽象?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網頁設計就是這領域中最popular的產品,不過我們不是只有做大家看得到的頁面上的設計,做一個網站的設計,我們還要規劃整個網站的架構、瀏覽動線、功能性等等(我們常說functionality, usability, navigation, structure, hierarchy…. 我得去找一找該怎麼翻譯成中文..)另外也常需要負責這些介面設計後面的程式設計。我現在目前負責的大部分的案子都是和flash有關的application,也就是一些公司用在特殊目的上的presentation, 給客戶的光碟,或是展場上會用到的觸控介面媒體(touch screen)等等。除了做介面上的graphic design之外,我也需要寫程式,跟著flash的就是actionscript,另外也會做一些網頁設計與程式。雖然我是外國人,但是我的前主管總是非常有耐心的跟我溝通,也放手讓我去做,給我各種不同性質的project去嘗試,我在這一年不只是設計功力成長很多,我的寫程式程度也大幅的增進。我還有ㄧ個人超級好超有耐心的senior interactive designer同事,他年紀比我還小,功力卻是一極棒。他的設計很有sense,更不用提他的程式功力了,我跟mili都稱他為actionscript神燈,你知道的嘛!神燈就是你搓一搓燈他就會出現實現你的願望,我們有問題他都可以迎刃而解,崇拜!他現在已經是我的現任主管了,我的前主管去生小孩之後就不打算回來做全職了,這就是所謂的有子萬事足阿!在公司hired了ㄧ個給公司增添超多麻煩給我們幾個設計師增添超多氣包的主管大概不到三個月吧!終於決定fire他,然後把我們的資深設計師升上來當我們部門的主管。因為從我進公司就一直都和他一起工作,所以他成為主管之後,我們的工作配合上也一直都很smooth。 

Mili是我在scad同系的好朋友,我們以前都是一起修課也常一起hang out,她在我上班三個月之後也被我前主管hire進來,所以上班一直都不寂寞啦!之前還有ㄧ個也是scad畢業的graphic design 學生也在我們部門,可是自從我們換了新辦公室之後,我得到了雙螢幕他卻沒有(他比我早進公司一個月)他就開始對我很mean,我真的是很無辜ㄋㄟ~你想要雙螢幕去跟上頭吵阿!幹嘛牽拖到我咩!不過還好他已經離職了,後來新進來的同事們,也都很好相處,公司其他部門的人也都挺好的,除了有時候會聽到一些小抱怨小八卦,倒是都沒有聽說過很大的衝突或是不愉快,唯一讓我感覺對我有一點種族歧視的是我們公司的IT,不過自從我知道很多人對他的attitude也很感冒之後,我就沒有那麼怕他了!:P 我還蠻俗辣的~ 

這家公司其實是我第一家面試的公司,當初在savannah找工作的時候,我就集中火力丟履歷給紐約的公司,希望能夠一圓當個紐約客的夢想(雖然現在完全不想了,而且還比較想要當台北人),當我接到我前主管的email說要電話面試的時候,我真的是超興奮也超緊張的,不過她真的是很nice的人,讓我很快的就能很自在的跟她對談。很開心的,我在電話裡就獲得了第二次的面試機會,也促成了我的第一次紐約之行。後來又有另外的公司付機票跟一個晚上的飯店讓我來面試,我改了機票日期多留在紐約幾天,也讓我有ㄧ個機會進來公司(我現在的公司)做freelance 三天,本來我在工作結束後被告知目前可能沒有職缺給我,但是在我回sav的隔一天,就收到了公司的job offer,我想這三天的freelance應該是他們給我的一個考試吧。在一個月後談妥了薪水,我在2007年6月,搬進紐約,開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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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藍玫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