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朋友噗的一篇文章,他很感觸,現在在台灣花10幾萬上幾個月的課,就可以成為所謂的 “設 計師”,要那些科班出生苦熬多年的設計科系學生,情何以堪?555個小時真的能培育出好的設計人才嗎?當然,我在這裡不是來下斷語給否定答案的,因為我也 不知道該如何回答,但身為一個算是還符合這文章內講的 “兼具設計美感和程式撰寫的設計師”,對於政府的美意有感激也多憂心,想剛好趁這個機會來寫一下我們做這一行的甘苦與心得,應該可以順便回答許多曾經留言 問我設計相關科系及工作的小朋友們。
我的職稱英文 叫做 “Interactive Designer”,不過我以前的主管要我們要稱自己為 “Interactive Artist”,因為我們也算是藝術工作者,我們應該是跟那些彈鋼琴的拉小提琴跳芭蕾舞ㄧ樣可以被大家尊重的職業!那中文翻譯過來就是現在大家一直說很夯 的互動式多媒體設計師啦!不過在這裡想先小小抱怨一下,以前我在台灣工作的時候,做的事情也很類似,網頁平面動畫樣樣都來,卻永遠都被公司裡的同事叫 “美 工”,還嫌棄我只有大學畢業,沒有人投過以讚許或羨慕的眼光說我們這職位很夯阿!而台灣那些出資做網站的闊老爺們,對於最基本的互動媒體 – 網頁設計,也僅止於付1萬台幣要求100萬品質的水準,怎麼突然對於互動式媒體設計有這樣高度的興趣啦?好,怨文完畢,回到主題。
所謂的互動式 媒體就是可以讓使用者在媒體介面上自行操作,並且獲得下達指令動作之後的相對回應。比如說按了ㄧ個按鈕,會有視窗跳出來或是連結到下一個頁面,這就是最簡 單的互動式。而程式設計就是讓這些互動真實地發生在使用者與介面中間。程式設計的範圍很大,伺服器後端、資料庫、網頁編譯語言甚至是最近很紅的互動式程式 語言諸如Actionscript of Flash or Lingo of Director,還有很多很多不在我的專業知識裡的程式語言,像我爸也是程式設計師 (已退休的數學老師),他懂的程式語言就比我多好多好多,他可以寫出的程式涵蓋範圍可以大到是一個學校的成績系統或是薪資系統,我現在能做的也只是把互動 式媒體搞的很炫很花俏而已,當然,使用者經驗還是要顧好的!他就曾經說過,ㄧ個程式設計師不管是從台大或是文化資訊畢業,能夠專研一兩門程式而做到出神入 化,就已經很厲害,也需要很多年的時間,爸媽本來以為我只是一個視覺方面的設計師,結果最後我也走上所謂的半個程式設計師,現在上班寫程式的時間遠比畫畫 的時間要來得多很多。
以前在大學的 時候,系上開始開了ㄧ些photoshop、illustrator、flash and dreamweaver…等等的課,當然還有ㄧ些藝術鑑賞的課,不過我還蠻羨慕那些美術科班出生的學生,有修那些最基本的設計原理色彩理論等課,這些理論 都是到我在唸研究所的時候,發現有所不足而另外自修或去修課!所以我的結論一是,想要成為一個設計師,ㄧ定要先學習藝術相關的理論,甚至是藝術史也會很有幫助!不過大家會問,以前在學校修了幾堂課,就可以出來當設計師了嗎?當然不是,很多東西也都是在大學畢業之後,當了4年的 “網 頁設計師”、“美工”學習成長的。沒有做過印刷就跟著去印刷廠學習,Flash開始漸紅,每天回家抱著書學習怎麼寫actionscript,雜誌要看、 書要讀、網站要逛,這個領域裡流行的汰換速度比你讀完ㄧ本書的速度還要快,你必須一直學習、一直提升自己,這也是促成我到美國來唸研究所的主要原因。
研究所念完論 文交出去了,就是一個偉大設計師了嗎?一點也不,當我到紐約來工作的時候,才知道自己有多渺小,公司雖然人不多,但是光一個主管+資深設計的功力就讓我每 天都戰戰兢兢的學習,心裡只有一個想要能跟他們ㄧ樣的目標,現在工作兩年了,學到的東西比兩年在學校又要多上好多倍,因為不同的案子要迎合不同客戶的風 格,你必須要具備能確切掌握他們的品味,下班去書店翻翻書上網看看資料還有類似產業的網站…等等,就是做視覺設計的第一步。客戶想要有什麼樣的互動機制, 要怎麼樣瀏覽,就是你要開始絞腦汁去思考及規劃程式該怎麼寫,抱書、熬夜、邊走邊想都會變成你生活中的一部份,有時後壓力大的時候,我還會常常做夢夢到我 在解決程式。結論二,你要能吃苦能長時間工作能從不停止學習從不放棄,才有資格成為設計師!(在美國做設計師也ㄧ樣啦!沒有聽說過什麼輕鬆的設計師工作!)
我目前的工作 主要就是專攻Flash這一塊,另外包含了ㄧ些網頁及平面的工作。Flash的案子,我們公司通常會讓我參予介面設計及程式設計,有時候只需要負責其中一 部份,所以現在的我才有辦法又做設計又寫程式(Actionscript3),當然,我從來就不覺得自己厲害,因為公司裡還有更強的Flash Developer、Graphic Designer還有兩者皆強的主管。踏進設計這行快10年了,還是覺得自己要多學習多看書多做,因為強的人還是比比皆是。
對於這篇新聞,身為一個設計師,我真的還蠻開心政府重於開始正視文化產業,願意花錢培育人才,以後台灣的設計師不再是我們所哀怨的 “不值錢的美工”。不過,關於新聞裡提到 “但 是會遇到寫網頁程式的人不會美術設計,懂得美術設計的人不會寫程式,而且通常這兩類人的思考邏輯存在很大的差異,如何能溝通這兩種人往往傷透了腦筋,”, 我覺得根本之道並不只是培育能夠兩者兼備的人才,還需要培育一些能夠介於這些設計師們之間的主管或是專案經理的溝通能力,在美國的設計公司,也講究的是分 工,雖然有時候我們會兩者都自己做,但是和同事搭配的機會還是很多,我們公司很少有這種溝通不良的狀況發生。另外有ㄧ點令人憂心的是,如果台灣那些出錢要 蓋網站的老闆們,以為現在的設計人才就要美術+程式樣樣精通,而更削弱了“分工”的概念,以為付一個設計師錢就可以全部包到好,那未來豈不是更累慘我們這 些設計師?除非台灣的出資者有那種 “要求多少付多少錢” 的基本scene (常識),不然就算有這些好設計師也是枉然。我稍微看了一下這個資策會的課程簡介,內容真的是玲瑯滿目,什麼都學耶!從繪圖軟體到3D軟體到程式撰寫,以 一個工作10年的設計師來看 (不只我這樣覺得), 5 55個小時真的能夠學好所有的東西嗎?結業之後真的就能上手當一個設計師了嗎?以我的個人經驗,學習actionscript的經驗值是以年來計算,而且 我是每天上班都要碰以前交作業都要寫,到現在我還是不覺得自己很厲害 (畢竟公司同事賈斯汀就是一個聰明絕頂怎麼也超越不了的Flash Developer阿!!!),與其東學ㄧ點西學ㄧ點,不如一開始讓學生上一些入門的課有些基本概念之後,讓學生自己選擇要專精的項目去深入學習,這樣應 該能夠更有效的培育人才吧!3D的課程應該也很難在幾時個小時裡有什麼很大的成效,我記得我花了ㄧ學期修的MAYA課做出來的東西,被那些動畫系的同學笑 說是幼幼班出身的,他們可都是沒日沒夜在學校練習、算圖,研究所硬是要比人家多唸一年以上,所以我對於這份通才的課程表,有很多很多的擔憂與惋惜,因為設 計這行,精才才是該努力的方向,更不要說要非常精通程式設計+視覺設計了!
最後給想要踏進這個行業的小朋友們一個忠告:設計這個行業,字典裡是查不到 “輕 鬆” 兩個字的,美國或台灣或歐洲都一樣,所以怕吃苦的孩子要三思而後行,拒絕加班的孩子更要多思考ㄧ會兒,懶得看書或沒有習慣追求新知的孩子們更要深思熟慮, 畢竟你花了16萬下去,也希望能有好的投資報酬吧!現在經濟這麼不景氣,16萬要賺很久!!!因為這行真的是比其他行業來得辛苦,不要只看光鮮的那ㄧ面 (不過也沒有光鮮阿!上班隨便穿也不需要化妝,哪來的光鮮阿?),但是也比其他行業有趣很多,成就感也多很多!你需要的是對這份工作的一種熱忱,你要能夠 跟我ㄧ樣當設計師這麼多年了,還是可以大聲的說 “I love my job!”,那就歡迎你加入設計行列吧!
這只是一篇讀新聞後感加上對於當一個設計師的心得感想啦!無意要批評太多,只是我也思考過以後要回台灣教書,對於現在設計教學這樣的走向,比較擔心會事倍功半啦!不過如果資策會要找老師的話,我可以回去教唷!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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